#创业#合作遇到大忽悠,电话中已经耐着性子听了好久胡扯,后来觉得实在不想耽误时间,直截了当地说希望对方提供下我想要的信息和资料,而不是说这些常识性的营销知识。对方受了伤害,说俺不缺钱,几年前就退休了,公司在某市最高的大楼租了一层,他不是求着别人合作,想找他合作,得去某市到他公司面谈。终于可以挂电话了。NND,虽然大忽悠中可能有天才,或许我不识货。但那相当于垃圾里找金子,谁有那么多时间去挑。
职场早期时,我蛮热心就某些工作机会推荐人,但成的并不多,后来意识到原因,一个是对工作要求了解不透彻,另一个原因是推荐的人不适合。 就是没做好匹配分析,瞎推荐。后来做这种撮合的事情就很少了,因为收益不多,但是负面作用会很大,尤其是推荐了个不靠谱的人,即使没用,对方也会觉得你能把这种人推荐给我,可见你眼光有问题。
#创业#说说信任这个话题。 在外企做过总经理的@林正刚企业运营 分析过中国本土企业和外企在对待信任上的差别。外企在设立制度时,先认为人是不可信任的,所以很多制度是在防范人性弱点会造成的大损失,这样也就把每个人的职责权利规范到一个很具体的框框内,人的能动性更多在自己的那个框框内发挥。另外,职场里职业道德优先,个人品德并不在企业考察范围内。中国本土企业喜欢说德,先人后事。潜在意思就是合作前,我得先确定能不能相信你,如果相信,什么都好说,啥都可以干;如果不相信,则处处防范。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有“仕为知己者死”的习惯,其实根本还是寻求老板的认同和信任。在我看来,信任这种东西很脆弱,而且一直在变化。原来的信任关系,可能换个环境,或者换个时间段,就会变质。追求信任,很得不偿失的,不可控因素太多。我当然还是认为外企的企业文化更先进些。这样的企业运作更简单,效率高而且复制性强。
#创业#本来请网红做电商直播做个试水,挨个跟微博上的一些大V中V小V联系后,反馈了了,才注意到现在网红资源基本都在MCN手里。看起来目前国内的MCN机构还只是网红经纪公司,这类公司的天花板很低,有幸押中能成为头部的网红,除非签过长期合约,不然结果会是两种可能:要么头部网红单飞,要么是头部网红拿走收益的大半,MCN机构还是苦哈哈。经纪公司是个古老的行当,要么能孵化明星,要么能把小明星捧成大明星,而明星是个小概率事件,要靠天吃饭,所以经纪公司基本都是工作室形式,适合小作坊。各位有听过有上市的经纪公司吗?MCN火不了太久。我还是认为企业都应该有自己的内容和媒体部门,有自己的网红(通常是创始人),这样从产品/服务,到达用户的距离最短。
职业道德优先,最好举的例子就是律师为恶人辩护免罪,医生救活杀人犯。如果作为个体来说,可以呼吁给恶人严刑,杀人犯还是死了好。但是律师和医生,只要还承认自己是这个领域的专业人士,就得把职业道德摆在更高的位置上,而不能凭自己的是非观行事。@Ada李力:#创业#说说信任这个话题。 在外企做过总经理的@林正刚企业运营 分析过中国本土企业和外企在对待信任上的差别。外企在设立制度时,先认为人是不可信任的,所以很多制度是在防范人性弱点会造成的大损失,这样也就把每个人的职责权利规范到一个很具体的框框内,人的能动性更多在自己的那个框框内发挥。另外,职场里职业道德优先,个人品德并不在企业考察范围内。中国本土企业喜欢说德,先人后事。潜在意思就是合作前,我得先确定能不能相信你,如果相信,什么都好说,啥都可以干;如果不相信,则处处防范。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有“仕为知己者死”的习惯,其实根本还是寻求老板的认同和信任。在我看来,信任这种东西很脆弱,而且一直在变化。原来的信任关系,可能换个环境,或者换个时间段,就会变质。追求信任,很得不偿失的,不可控因素太多。我当然还是认为外企的企业文化更先进些。这样的企业运作更简单,效率高而且复制性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