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a李力

2019-05-12

我对#姣姣#说,有的小朋友把学习当作一种交换条件,比如学了多长时间后就可以去打游戏,或者是学了多长时间就可以去吃冰淇淋。说明小朋友还是把学习当苦差事,没有当作一种乐趣。

姣姣说学习本来就不是乐趣。

我说学习当然是一种乐趣啦,比如妈妈现在觉得学习最快乐的是,发现了自己的盲区,忽然像开了天眼一样,看出很多人的蠢,而且说明自己没学习时,可能跟这些人一样蠢。这时候尤其觉得学习真好呀。

我还说工作也是乐趣,姣姣反驳我,说很多人都不喜欢工作,工作就是为了赚钱。我说对呀,所以大多数人都很平庸啊,把占用一生很长时间的事情,比如工作,当作一种苦差事,这样的人生能快乐吗。

我自己是想工作到老。当然要让工作要有乐趣的话,你还是要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,这需要花费一些时间,还是值得去寻找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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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da李力

    2019-05-12

    看到某位我认为很理性的博主,在#家长校内刺死女儿男同学#事件里为男家长叫好,还是蛮失落的。

    我认为只要支持成人可以杀孩子,说明她的理念,是支持以暴制暴,强权可以压榨弱势。我认同这位博主的很多观点,是因为她在为女性呼吁。但是,换一种场合的话,我就拿不准她会持什么样的立场了。

    有这种以暴制暴理念的人,其实很可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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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Ada李力

      2019-05-12

      男孩女孩之间的互动,度在哪里?

      我之前看过关于压力的一篇文章,是说压力虽然有害,但适度压力对人也是有益的。有个心理学方面的研究更有意思,压力对人有益还是有害,取决于你怎么认识压力这个事情,你如果认为压力有害,那么同样的压力,你确实比别人遭受到更多的肌体实质损伤。

      最近的事件看到,不少家长说自己孩子学校里受到同学欺负。通常是女孩更容易受到男孩的欺负。对于小学三年级的孩子来说,十岁左右,到底什么样的行为,算是欺凌呢?

      我女儿性格温和,小学时候还有些婴儿肥,脸肉嘟嘟的。她自己说过好几次,班里有个男生特别喜欢揪她的脸蛋,而且有好几个小男生也都跟着这么做。我第一次听说的时候很大火,对闺女说,谁再敢拧你的脸蛋,扇他们的脸。如果你觉得对方只是开玩笑,你也可以用开玩笑方式,给对方脑壳来几下爆栗子。但是女儿不置可否,感觉她把这个当做跟同学关系好的一个表现。以我对女儿性格的了解,我的那些建议她肯定做不到。

      那个男孩我见过几次,确实是喜欢围着我女儿转,有次学校上台演出前我带女儿去过道换衣服,他也跟着过来看,还特别不见外地,当着我的面,搂搂抱抱亲亲,女儿也没有反感的表现。

      这小男生个头一直没我女儿高,看着很机灵,我跟他妈妈也有过一些接触和来往,家长人也不错。加上女儿自己看起来不反感,我对这种事情基本就不做太多干预和评价了。

      小学阶段确实是一个很尴尬的年龄,处在儿童和青春期之间的交界处,男孩女孩之间的互动,行为是否得当,有时候比较难判断。这跟家长的观念也有一些关系。

      我认为家长需要给孩子建议,哪些行为是正常的,哪些行为是不被允许的,正常行为和霸凌行为之间,还是存在很多的很难界定的区域,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孩子在和同学的交往中是否受到霸凌,最终还是以孩子的感受为主。

      跟前面举的压力认知例子类似。一些行为,如果你认为是霸凌,或者是骚扰,那确实是会造成身心的损害。你如果认为那只是同学间的正常打闹,那么即使经历过也是风轻云淡的。当然关键还是看孩子自己的感受。是不是霸凌,是不是玩笑,是要承受者来做判断。

      有些家长提的思路很好,如果自己孩子在学校里受到霸凌,家长会先协助孩子,自己去尝试解决问题,孩子有时候比大人有智慧多了。比如我女儿学前班期间就想出过用零食收服同桌男孩的方法,有人是用男生的内斗解决骚扰问题……

      家长先要相信自己的孩子,相信他们自己能够解决一些问题,毕竟父母不可能永远跟在孩子旁边,孩子终究是要锻炼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的,包括如何跟不同类型同学的交往。另一方面,家长在孩子需要帮助的时候,坚决当好他们的后盾。家永远是孩子最安全的堡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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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Ada李力

        2019-05-12

        #女性#这道题是法律题,法律题,法律题!写了借条,法院完全可以按借条上金额判。新闻报道只还了一半,估计有法院和稀泥的原因。这里骂渣男有用吗?女的要长长脑子啊。
          @广州日报:
          【男子索要8000元分手费 经调解减半但要求再追加一元:宣示自己是胜利一方】事发贵州遵义,18岁男子杨某自称“富二代”,与20岁女子李某恋爱。但没过不久,李某发现男友并非什么“富二代”,于是提出分手。杨某称:“要分也可以,必须打一张8000元的借条。”并威胁如果不接受就去李某单位闹。李某无奈写下借条。今年4月,因李某逾期没有给钱,杨某将其告上法庭。经法院调解,杨某同意对方只还4000元,但又提出让李某再多给1块钱,以宣示自己是胜诉一方。为尽快摆脱杨某的纠缠,李某最终向杨某支付4001元(贵阳晚报)
          男子索要“分手费” 要求再追加一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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